关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年休假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4:06:03
请教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公休假制度的问题:
A职工1997年以临时工身份到我局工作(此后一直未签合同)
直到后来安排到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成为一名正式在编职工
A职工报道证注明时间2000年4月
2010年应给A职工公休假是多少天啊

参考:
年休假的假期: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3天;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7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四)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15天;

(五)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20天。

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年起
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当年用完,不跨年度使用。
关键是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年起享受10年的公休假期,是指2010年就可以享受还是2011年享受呢?如果是2011年享受,为何规定中不表达为11年啊

你说的这个参考我没见过 而且从来没有三天年假的说法 只有5 10 15天三个档次
今年和去年不一样了 工作年限修改了
一年以上五年以内的五天
五年以上十五年以内的十天
十五年以上的十五天
而且工作年限按整年算 我们这边叫虚年 就是你12月份正式工作 这也算一年

2000年正式在编的话 可以算2000-2010年 工作年限11年 即使按你的说法 是第三个档次的

最后那个10年 11年的 没看懂

2010年就可以享受10天公休假期,不过公休假期中有5天可以随意享受,还有5天必须在2010年4月以后。这时候满10年在第11年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