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债务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6:36:05
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丈夫跟妻子的姐姐.姐夫一起做生意,向妻子借钱周转(打有欠条)。后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丈夫在离婚前已经把钱还给妻子,当时妻子以欠条丢失为由没有把欠条还给丈夫,离婚协议书上写有“双方无债权.无债务”(欠条日期是09年3月,离婚日期是09年6月),离婚后丈夫到外地打工,后收到法院传票,妻子以欠条为依据向法院申请丈夫返还欠资。请问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 ,这场官司法院会支持哪一方?离婚协议可不可以作为丈夫一方打官司的证据?敬上全部分数跪求答案!

我认为,离婚协议书上写明了双方无债权无债务,当然理解成为双方在婚姻期间已无债权债务情况,可以拿来作为证据。法官判案的时候也要根据夫妻双方具体的实际情况和欠条以及这份离婚协议书的证据,综合的评论,所以只是片面的说一些情况,旁人是没有办法给你确切的答案,只有法官结合案情来判决~~~离婚协议书,双方都可以拿来作为双方的证据,可以证明你们属于自愿离婚。也可以证明你们在离婚时已无债权债务等离婚时情形~~个人理解,请指正

可以拿离婚协议做证据,只要是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签的字,就有法律效力。

双方无债权.无债务 这句有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