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2:23:42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有时补缴的是营业税,有时补缴的是所得税,这两种情况都可能发生,补缴时会计处理由下:
1,补缴营业税,因为补缴营业税时候,销售科目的余额已经结转到本期利润科目,所以补缴的营业税应当减少本期利润
1) 计提补缴营业税额 时 借:本期利润
贷:应交营业税(明细账是补缴的营业税
2)交纳营业税时 借:应交营业税(明细账是补缴的营业税)
贷:银行存款
2,不缴所得税,因为补缴所得税时候,本期利润的余额已经结转到本期利润分配科目,所以补缴的所得税应当减少本期利润 分配
1) 计提补缴所得税时 借:利润分配(应不缴的利润)
贷:利润
2) 交纳所得税时 借:利润
贷: 利润分配(应不缴的利润)
此时检查补缴的两项税款账务处理全部完毕,并已经交纳。
对于查补的增值税,实际上是检查中发现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存在调整事项,从而影响所属期间的应纳税额,可以参按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国税发[1998]44号)规定进行处理:增值税检查后需要调整账务,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