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情节严重如何认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9:11:06

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自由裁量,如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从事非法活动。如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的数量造成的社会影响。总之,在社会危害程度轻重的范围内裁量。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文、证件、印章,且仅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和印章。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四)主观要件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往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