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可以起诉电视台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9:10:09
因为一起纠纷事件在调解过程中,被电视台录像了(记者录像的时候没有出示工作证和说明),过了几天,就在电视里看到了那段录像,人物头像并没有做任何处理,而且还窜改了一些事实,中间加了一些记者的个人见解(不了解真相做的错误判断),给我的生活和工作带了影响,请问我可以对电视台这种没经过我同意,不经处理就播放的行为,提出起诉吗?
我当时用手机录音了整个调解过程,电视播放的时候删除了对我有利的那些,只留下了对我非常不利的那部分。我没有在电视播放的时候录下证据,因为播放的那天晚上我并不知道,是后面几天,别人告诉我的,说在电视上看到我怎样怎样了。紧接着就出现不同的状况,都是与电视播放的那段录像有关。

可以。这个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但是,我国立法上还没有正式承认隐私权,所以一般以侵害名誉权提起诉讼。但是,你是否录下了作为证据?诉讼是要求你举证的。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法院受理民诉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满足以上即可。

补充:既然电视已经公开播放,如果电视台有网站可以调取以上播放的内容。如果无法调取可以在起诉后申请法院调取。

侵犯了你的隐私权。可以起诉。

可以。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