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和正常接受赠予有什么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3:49:17

受贿是一种犯罪行为,又称为受贿罪。即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该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意思的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受贿罪。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
正常的赠予行为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给予另一方金钱或者其他财产,另一表示接受的法律行为。
二者最大的区别是,一个是犯罪行为,一个法律行为。前者是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后者是普通身份的民事主体,无条件或附条件的赠予行为,该行为是合法的

赞同楼上的观点,此外我认为还有一些补充:
1、接收他人的财物通常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出于亲情或友谊,单方面、无条件地赠与财物;二是单纯利用亲朋好友关系,为请托人办事,收受了请托人的答谢礼物。前者属于馈赠行为,后者属于亲友间的礼尚往来,均是正常合法的行为。区别于馈赠行为和礼尚往来的受贿罪界限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接受他人的财物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一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从而接受财物的,构成受贿罪。
2、此外,作为正常的接受赠与是受民法的调整;而最为犯罪行为的受贿则受刑法的调整,《刑法》上明确规定了受贿罪的起刑点一般是5000元RMB,受贿的数额不到5000RMB,但是情节严重的也构成受贿罪。
希望我的补充对那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