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心请教专业法律人士,出了事谁负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09:02:56
今年借钱租了个顶楼做生意(已入内经营),谁知前业主在此搭了一遮阳棚,因年久失修,先已坍塌一部分,后面很有可能再坍塌坠下楼去伤人伤物,本来想自己找人把它拆掉,可是一问才知道需要6000多元,自己已无力承担。与房主沟通,想让前业主来拆掉,可是过去1个月却没结果,屋顶随时有可能掉下楼去。我想请问一下专业人士,如果在此期间出事,到底该有谁来负责!!

个人观点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 “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你不是所有者,但你现在是建筑物的实际管理者,你是必须要承担责任的。

而且,还要注意一个问题,如果你明知屋顶要掉下去,却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你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明知却放任这种危险的发生,已经危害到了公共安全

是前业主和这个楼的楼主负责,因为不是你盖得,你也没有使用这个遮阳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