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8:43:19
论述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

特殊侵权损害赔偿是侵权行为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自从罗马法开始,特殊侵权损害赔偿就这个世界上出现了。不过,那时候不是叫做特殊侵权行为或者特殊侵权损害赔偿,而是叫做准私犯。以后叠经发展,经历了法国法上的准侵权行为以后,最终形成了现代侵权行为法上的特殊侵权行为,其承担责任的形式,就叫做特殊侵权损害赔偿。因此可以说,特殊侵权损害赔偿的历史与侵权行为法的历史一样悠久。

在当代的司法实践中,特殊侵权损害赔偿在民事司法中同样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在民事司法实践中,法官审理的侵权损害赔偿案件,大部分是特殊侵权损害赔偿案件。在审度每一个具体的案件时,几乎差不多都是特殊侵权案件,甚至想找到一个纯粹的一般损害赔偿案件都不大容易。这也说明,特殊侵权损害赔偿案件在实践中是大量的,法官、律师和其他司法人员是每日都可以遇见的民事案件。

但是,特殊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之所以称为“特殊”,必然有其特殊之处。这,就是特殊侵权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规则有异于一般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例如,特殊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不仅种类繁多,而且其适用的归责原则不同于一般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此外,其法律规则的适用,侵权责任的构成,赔偿责任的形式,以及其他方面等等,都有不同之处。正因为如此,很多法官和律师以及检察官,都认为特殊侵权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规则较难掌握,感到很棘手。在最高人民法院刚刚公布、执行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专门对特殊侵权损害赔偿案件的举证责任倒置作出了新的规定。这些新的司法解释怎样结合司法实践予以应用,也是急需明确的问题,需要结合实践,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

几年前,我曾经出版了《特殊侵权损害赔偿》一书,出版后受到司法界朋友们的欢迎。大家认为,这本著作的内容结合实践,着重提出了处理特殊侵权损害赔偿案件的基本方法和规则,很有指导意义。经过几年,作者正想对本书进行修改,增补新的内容,可巧正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司法解释的出台,所以就结合举证责任倒置的问题,对全书进行全面的修订,结合实际提出适用的办法。

这次对本书进行修订改版,主要的修改、补充的内容如下:

第一,增加特殊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举证责任倒置的具体内容,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在实践中怎样贯彻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