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待遇只有放假?没有什么别的好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1:04:17
晚婚晚育只有放假?找发工资 就没有别的好处了??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妇,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一周。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增加的一周婚假.工资、奖金照发。使用。晚育假期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亨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

所谓“晚育”,是指女子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
女:23岁 男:25岁
女方:产假90天,晚育加30天,剖腹加15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子证又加15天,总共150天
男方:7天

晚婚晚育是我国婚姻法所鼓励的,也是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

另外,单位有条件的,可以发放补贴。

没有了

就这些,没有了,这些有些企业还做不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