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单位后的工龄与调入前原单位的工龄算不算连续工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8:02:12
现在,后调入的企业破产了,要支付补偿金,补偿金是按工作年限支付。可是后调入的企业在计算工龄支付补偿金时,却把调入前工作单位的工龄不给计算为连续工龄,使我损失惨重。(注:我92年调动前原单位是归原经委系统管理的全民企业,本人属全民固定工,后调入的现单位是归供销系统管理的大集体企业,因前单位效益不好,本人提出调动要求,进入现在的单位工作,且有正规的调动手续,有调出、调入主管部门及劳动局和调出、调入单位都同意并都加盖了公章,理由是工作需要,现在前单位也已破产改制,当时因属正常工作调动,调动时前单位也没有给予经济补偿)现在找现单位他们作解释时,他们认为在道义上也觉得不合理。但是,现在对这个问题,在法律上没有具体的规定。我请问各位老师高手大律师,情况是这样的吗?我该怎么办?麻烦各位给我一个较满意的解释。并给指出具体的法律依据。
本人代表全体失业的兄弟姐妹们在这里先谢谢了!!!

如果领经济补偿金,调入前后工龄不能合并计算,只计算本单位在岗工作年限;如果走一次性安置费,国有、集体、事业等(私营除外),工龄可以连续计算。--参考石政[2003]154号文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法律上没有条文来支持两个不同单位的工具可以累加的。

原来单位的工龄离职后自动清除,不能到新单位累加。

你是调入的,当然可以累加了。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