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索赔以及相关的法律程序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5:44:35
我的父亲因交通事故导致一个内脏器官切除一半,面对高昂的治疗费用我无力承担,而肇事方一再推脱支付医疗费用,这件事已经一个礼拜过去了。对方连一个人影都见不到,电话关机,打通了也不接,视而不见,置之不理。我该怎么办?这次事故完全是因违反对方违章行驶而导致,我该如何是好?真心希望大家能够帮我出个主意!这种情况如果走法律程序我该怎么做?

首先就您父亲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深表遗憾;祝愿老人家早日康复。
关于您说的这个事情,您首先需要拿到的是交警就本次事故下达的事故认定书,看看咱们是什么责任?如果您对事故认定书不服,请与三日内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关于老人家的伤情,您需要等老人家治疗终结出院后,去做个伤残鉴定,这个很重要;
关于您关心的医药费问题,现在的法没有规定交警队可以去向对方要钱,这就意味着交警不能向对方要钱,这是不允许的;只有人民法院才有权力执行;
现在对方在死赖,您应该早日做好相关工作,比如拿到对咱们有利的事故认定书后,就应着手准备起诉对方(前提是在交警队的主持下调解不成功)。
关于您父亲的各项费用,建议您向当地的交管部门和有关方面了解,因为各地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

PS:匆忙间,不知给您解释清楚了没有?如还有疑问,请留言或者在hi上沟通。
最后祝老人家早日康复!

证人,警方的现场勘探证据,再找一个比较好的律师,起诉他

一、交通事故案件的一般处理程序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称的事故科)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人身伤亡如何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三、交通事故受害者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如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