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懂法的请求您的帮助!劳动法解约工资结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3:04:13
我是一名私企的销售员,自2001年11月份加入工作,到2009年12月30日其中2007年12月30日到2009年12月30日跟公司签订了2年的合同,工作的8年1个月,公司前6年1个月未和我签合同,也未给员工交社险,医保,每天工作时间都在9个小时甚至加班,前6年从没加班费,每个月休息一天,没有任何补偿,老总也曾提过年底双薪,可是只发过一年,请问解除合约后,公司应该赔偿多少钱??

2007年12月30日到2009年12月30 现有证据 你有2年合同 到期终止 你拿1个月的平均工资补偿

2001年 ---2007年 你可以自己证明 是在公司工作的话!

现在还有 不给加班费的 情况 属于克扣工资 你可以炒公司 就是解除合同

并要求其 赔偿你 8.5个月工资

只能 证明合同这 1.5年 也就是赔 1.5个月的 不给赔 仲裁 要赔双倍

劳动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也未有投诉举报的,劳动部门不再追究,这是考虑到法律规定相关职工资料保存年限而设置的;现在你的情况应直接向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先别急着解除合同,这涉及到经济补偿金扯皮的问题。
最好的情况你可以有8.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另可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加班的话,我估计没戏,因为你是销售,你的工作时间是没有考勤的,所以无法证明,再说了,销售做的好的一个月不干事儿都拿钱,所以加班费劝你不要想太多了。
其他的就是你要注意保存证据。年底双薪属于福利,相关部门不会处理的,而且除非有书面约定,否则无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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