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20:03:23
我们家在农村有一栋占地100平米4层的砖混结构房屋,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整个村子都没有,政府不予办理)。在2003年父母离异后法院将这栋房屋的下两层判给了母亲,上面两层判给了我,当时我已经年满18岁了户口跟随我父亲。现在城中村改造开发商要征用。请问我们可以要求双份赔偿吗?请有这方面经验的朋友帮我详细解答一下!谢谢

楼子"
法院判决书就是该房屋合法的依据,判决裁定:"下两层产权归母亲所有,上面两层归您所有"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房屋中,主要是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您是判决所得的房屋产权所有人,符合拆迁房屋的主体,但您要双份赔偿的理由不能成立!

假如在您所有权中,还有您父亲的一份,那您倒可以依"自然分户"为由,向开发商多要一份拆迁购房证,除此没有其它理由.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和被您采纳!

双倍是不可能的呀,城中村改造是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按照你房屋的结构面积给予补偿的,记住是补偿,不是赔偿,因为城中村改造是每个城市发展的大趋势,不是你一家,也不只是你一个城市的,所以你要按照当地政府的补偿标准才对的。

什么都没有 那你就不该住那个房子么 我还能说那房子是我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