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牛人来帮忙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1:37:20
我朋友应为感情问题拿了人家一手提电脑合计价值5320.后来东西也发还人家了。。请问这个会怎么判

什么叫“拿”?强抢?盗窃?侵占?

你说的太笼统了,不过数额倒是很大了。

一起起诉了吗?
没有么,调解一下就完了

问题描述的太笼统了,所以不好定性。另外,返还财产不影响定罪(如果构成犯罪的话,但根据你描述不好定罪),只能作为量刑情节。

你这个数额已经够成了刑事犯罪,最好双放调解一下

“拿”这个字太含糊了,而且感情问题,鬼知道是什么感情,亲情?友情?爱情?……(我个人设想几个情况,纯粹设想)
1.去他家“拿”的或者其他方法在他张口之下“拿”的,盗窃罪。

2.他让你朋友保管,你朋友说给偷了或者不见了,但事实电脑还在,这个“拿”是侵占罪。

3.他忘记电脑放哪里了,说电脑丢了,刚巧你朋友知道,又很奇妙得“拿”回家了,属于不当得利。(这个可能性最小)

东西还了,就双方协商一下可以了,标的不大不会判刑的!不用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