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法律认识帮忙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5:29:16
小李在一家网络俱乐部当网管,在上班第2个月上班13天的时候提出辞职,没有交辞职报告(网吧有个规定要在辞职前15天上交辞职报告),在第13天上班的当天有做口头说明,网吧的各个经理都知道辞职这件事,第2天小李就没有上班了.在当月工资发放的日期去领取工资的时候,小李去领他第2个月上13天班的工资,网吧却不给发放工资,理由是没有辞职报告不给发工资,小李感觉很不公平,但又不知道怎么办.网吧的这种行为合理吗,如果不和理,小李应该要怎么做?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你所描述的情况中,网吧有个规定要在辞职前15天上交辞职报告,该规定可视为与劳动者的约定,则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适用该约定,即需在辞职15天前以书面辞职报告通知网吧即可。
但是,上述约定虽然是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但却不是用人单位(网吧)不支付工资的理由。劳动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因为未提前通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时,劳动者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网吧不能以没有辞职报告为由不给发工资,而必须按照劳动者(小李)的实际工作时间按日计算并发给其劳动报酬。

没有文字证据也没有人愿意作证?法律也无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