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需要法律认识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8:59:00
我在离婚案中败诉,把我们共同物品判给了女方.可是物品基本都不存在了,法院马上该执行了,我该怎么办!这些东西是不是要折旧,通过什么方式折旧!
其实基本情况是这样的,比如空调我不想给她,我想折钱给她,可是折旧费怎么算,发票都没有了!

法院判决给了对方,理论上人家是要拿走的。
但是杂执行过程中双方可以达成一个协议,也就是你可以折价,对方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的。。

找律师呀,

如果东西不在了,可能涉及要折价补偿的问题。到时积极同执行人员沟通吧。

物品基本都不了,说明不存在的原因,和结果就可以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