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急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6:56:41
请问:如果位女人做为第三者破坏人家家庭,迫使人家夫妻离婚;离婚后几天就搬到男方家生活,一起生活快2年了,在这过程中生下一女,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有举办婚礼),对老人和男方以前的儿女也非常不好,做为男方以前的儿女,想要控告这个第三者,这样行得通吗?谢谢
我是前妻的女儿!目前只是想知道,通过什么办法能理所当然,把她赶出家门。所以联想到这儿了!谢谢各位

问题是你要告她什么?这个要想清楚!是非法同居生子?对老人和前夫儿女不好到啥成度?到没到虐待?你父亲的意见及行为?
然后!你最终要达到啥目地?

行得通。法律会支持。

你用什么罪名控告人家先?

她有虐待男方以前的儿女吗? 不给饭吃,还是虐打?

如果有打小孩,那小孩子身上得有伤痕,才能作为证据。

如果她对老人跟小孩不好,男人自然会跟她分手,赶她走。
用不着别人多管闲事。

同居生子,并不触犯法律。

你是这男人的前妻吧?

怕自己儿女过得不好,那就接过来自己身边嘛。

用不着这样对付人家。

如果人家没有犯很大的错,你也对付不了她。

恋爱自由。你老公不要你要她,你也不能因此而憎恨她。
谁让自己没本事留住老公呢!要怪就怪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