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予立案是什么意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5:34:39
2008年月,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某市公安局以刑事拘留证上网通缉。理由:被某人指证,购买了别人偷盗的物品,也就是销赃。
到公安局后,迫于手铐与面临立即进看守所的压力,做了以下笔录:在8个月中,共购进大约60万元的物品,其中疑似赃物的2万元,刚开始不知道是赃物,在最后怀疑来路不正,害怕了,就不敢再购买了。(我根本不知道是赃物,多次询问客户货源有没有问题,均被告知来自正当渠道。)
案子交到检察院后,在做笔录时,就按照真是情况,详细告诉了检察官。

两天后,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准备退回公安局。公安局给我打电话,要我找找检察院的关系,最好让检查院以情节轻微,不予起诉,结案。
我的问题:
1 退回公安局后,如果公安局没有新证据,这个案子将会是什么结果。
2 公安局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对我签发刑事拘留证,上网通缉,我是否可以起诉公安局侵犯我的合法权益?是否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补充问题:在不知道是赃物的情况下,购买了价值2万元的物品,虽然构不成销赃罪,但是确实买了。公安机关将如何处理?

不予立案的几种情况
来源: 作者:admin 图片作者: 发布时间:2009-1-14 1:32:12 阅读:182次
属于下列情况的,经审查不予立案:
1、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2、国家明令禁止的;
3、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
4、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
5、已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
6、属于学术研讨的;
7、为本人本单位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
8、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
9、内容空洞、建议笼统的;
10、超出本区管辖和职权范围的。

1、将会撤销案件。
2、不存在侵犯你的合法权益,“某人指证”就是公安机关掌握的证据啊。当然,如果证明你被错误拘留,你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1.撤销案件
2.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可对你进行刑事拘留因你有作案嫌疑,但却是有冤情的话可申请国家赔偿!

1,销案
2,证据足就可以直接批捕移交起诉了,刑拘就是因为证据未足,因为你卖的确实是赃物,所以才可以将你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