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程序有无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6:28:28
有一个滥伐林木案:2008年8月26日被刑拘因检察院不批铺于2008年9月14转取保,2008年11月10被告之侦察终结,起诉2008年12月25被退回补充侦察,2009年1月25日移回,2009年3月19日立案审理,2009年29日和2009年6月16日两次开庭审理期间因补充侦查需要于2009年5月2号和2009年6月四号补充侦查两次我于2009年8月11号收到判决判决书上日期8月4号!我总觉的程序有问题那位高手给详细解决!1

法院现在不能给检察退回补充侦查,当然检察院可以申请撤诉,但没有新的事实新的证据再起诉法院不会受理.
在审理过程中,检察院可以申请延期审理,以补充侦查,但仅限两次,每次不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按撤诉处理.
就你所言检察院补充侦查三次,不知是否有撤诉,有撤诉的话还好说,如果是申请延期审理三次就违反程序了,另处是否每次有超过一个月的,如超一个月也违反了程序.
法院退回补充侦查没有法律规定,如有此情况也违反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