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检察院公诉案件的受理期限和时效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9:42:12
检察院公诉案件的受理期限和时效问题,检察院决定受理公诉案件的时间是多久?一个案件可以退回几次啊?在退回了两次之后还能受理吗?2006.8.28退回到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的卷宗,2007.2.24又交到检察院的公诉科,请问已经超过了一个月的补充侦查的时间限制,还有效力吗??检察院还能受理吗?符合法律吗?谢谢!!!
既然是违法了还怎么能接受公安机关的案件呢?
不是自相矛盾吗?老百姓就要严格遵守法律,作为国家机关就开绿灯??说不通吗?

我国法律对公诉案件每个环节的办案期限都做了严格规定,任何一个环节超过办案期限都属于违法,但是我国并没有规定超过办案期限就会导致诉讼行为无效,司法实践中,如果公安机关超过办案期限,检察机关会口头或者书面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违法行为的意见,但是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仍然会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