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请假不批,算旷工,还要罚款1000,试用期延长2个月,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2:38:25
我是7月进入公司的,当时说是3个月的使用期(没有签任何合同),9月底由于自己有急事,需请假,结果经理批,说是试用期不能请假。由于事情紧急,先后以电邮与电话方式向其请假,其态度坚决不,不愿批假!于是我就没有去上班,结果他说3天之内不能来上班的话,就开除,要不就算旷工,还要罚款1000,试用期延长2个月。如果我现在跟他说辞职(试用期内),实际上班天数内的工资是否可得?

法定的试用期是一个月,一个月内可随时辞职,一个月过后没有签合同公司应该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上有,可以去看看,但是你要拿到在那上班的证据,比如上班打卡的卡片,工作证,一定要有公司盖章的那种,或者有经理签名的,工作证都行,旷工是你的问题,看看公司规定是怎样处罚的,再问问劳动局的合不合理,找到证据了和经理谈,告诉他过了一个月不签合同是违法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不签合同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即不存在旷工,你就一口咬定你不算旷工而是有权力随时解除劳动关系,记得,试用期是一个月,找到证明咨询劳动局,和经理谈判

非常不合理

你的工资可以按天得

如果企业无故扣你工资

然后还罚款

你可以举报他

反正你也不打算做了

建议你像劳动部门控告,一般旷工一天扣除当天工资跟罚款100元,警告处分一次,至于罚款1000那肯定是不行的

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不过你没签合同,调查起来非常麻烦,可能工资要不回来,不过以法律规定实际工作天数的工资是你应得的~
他罚你1000,肯本是扯淡,你可以录音之后去劳动部门告他,一告一个准

可得,不管你上了几天班,都是有工资的,除非他是个不正当的公司,不正规的公司,他说的那些什么试用期,罚款的事,你可以搬出国家法律来,看看谁怕谁。而且合同第二个月应该签的,如果没有,也算违法,要补你钱的,反正,你是有理的,不用怕

垃圾公司 还是走吧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