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被逮捕后可不可以取保候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5:55:14
强奸是重罪,轮奸更是强奸罪的加重情节,保释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
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
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的。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
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
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
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
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
制。
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
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不得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
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