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家房产纠纷的问题(请高手帮忙)2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1:46:39
是这样的,我父亲这一辈兄弟姐妹有4人,我大伯,我大姑,二姑和我父亲。我爷爷有一套住房。08年的时候爷爷就立下了遗嘱(但未公证),因为我大伯和大姑家里的条件都相当好,考虑到我是我们家唯一一个孙子,从小就在他们身边长大,以后还要成家,就将这套房子赠与给我,但考虑到我二姑的经济水平不是太好,我得到这套房子后,“由我父亲(姓名)他们给我二姑(姓名)适当补偿,金额不低于5万元”(遗嘱中原话),作为适度调节。09年9月,我爷爷过世了,当我出示这份遗嘱的时候,我大伯他们表示,这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爷爷只能处置其中的一半房产,剩下那一半是我奶奶的房产(我奶奶在05年去世)必须4个兄弟姐妹平分。还表示这份遗嘱未公证属无效遗嘱。
我想请教一下:如果我个人得到了房产的6/10,是否还需要遵循遗嘱,给我二姑不低于5万元?
我有几点疑问请帮忙解答:1.爷爷遗嘱中的意思是我继承全部的房产的情况下,给我二姑不低于5万,但我现在并没有全部继承,如果支付,是否需要5万全额支付。
2.我看到一个跟我这种情况相似的案例,也是遗嘱部分无效,案例中父亲写下遗嘱由其中一个儿子继承,但必须支付其他5个子女一人1万元。然而在分完母亲所占有的房产份额后,这个儿子还必须支付5个子女每人1万。但在我这件事的问题上。是爷爷写下遗嘱由我(孙子)继承,但我父亲必须支付我二姑不低于5万元。我感觉从法律上来讲,我和我父亲是单独的两个个体,我父亲按照遗嘱享有1/10的继承权,但要按照遗嘱支付5万元这一点是否对他这个个体来说不合理,是否与享有的权利相悖,是否也是属于遗嘱中无效的一个部分?
案例来源相关网址:http://bjyouth.ynet.com/article.jsp?oid=4153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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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二姑的五万是由于获取赠予房屋后产生的。且次,该补偿协议是老人遗嘱中所规定的。 那么:
1. 如果遗嘱不成立,你继承合法继承部分后,将不再承担补偿责任;
2. 如果要补偿五万,则说明要求补偿的一方是承认遗嘱内容的。
3. 遗嘱公证与否完全取决于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虽然没有经过公证,所立遗嘱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关于法定继承权的问题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如果你奶奶05年去世,房屋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也就是你爷爷。 那么你爷爷将合法继承全部房产,而不是一半财产。 第二,遗嘱我上面说了,未公证遗嘱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比较麻烦,你需要举证该遗嘱的合法性(最好有两位以上的非利害关系见证人)。原则上你可以根据遗嘱来继承全部房产,同时应该根据遗嘱内容,支付五万给你二姑。

问题1: 遗嘱的真实性与否是关键

你家亲人真的是 为了钱什么都做出来。。我和我哥哥就什么都不争 哎 着世界还有像我和我哥哥这样感情好的兄弟姐妹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