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加班工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7:23:48
招工的时候,我是跟人说的,底薪770元,平时加班5元/小时,周六加班7元/小时,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以后800元,平时加班按底薪1.5倍,周六加班按底薪2倍计算.现在发工资了,员工不肯领工资,说我工资算得不对,试用期加班费也应该按照底薪1.5倍,2倍计算.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面,签了一年的合约,试用期3个月,但实际上不到1个月就转正了,但是上面没有明确规定加班费是如何计算的.请问现在员工不领工资,我们这种计算工资的方法有没有问题?

你做的基本没错,合同是双方意愿的表达,这个员工有点不讲理,根据劳动法你是应发1.5-2倍工资给他的,如果你不用加班字样,而是以计件工资计算,就不会有以上问题,这是一个需要双方理解的问题,试用期内双方有合同约定,你可以按合同办理,但合同条款与法律有抵触,应按法律为准,不过对方很了解劳动法,明知是这样情况还和你签存在欺骗因素,也不值去打官司,钱不多给他,请他走人,

要看你们的合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