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拘留十于天公安机关有无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21:38:26
在陕西省延安市延长县有一期杀人案,公安在破案中,公安机关认为被害人邻居郭某为犯罪嫌疑人,将其拘留长达13天之久,并在拘留期间对该邻居郭某进行拷打逼供,后来案子告破,郭某是清白的才将其释放。后来公安机关表明只以社会误工补贴对受害者郭某进行补偿,再没有任何说法。现在受害者郭某高中刚毕业,因此事错过了上大学的机会,现在受害者郭某精神不定,对生活失去信心。请社会各位能人智士相告:现在公安机关应负什么责任?郭某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然有责任,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办理.

你好:
你提出的问题是一起典型的公安机关错误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有明文规定,还有即将修改的国家赔偿法也有规定,错误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应由国家赔偿法来解决。
1、当事人抓紧时间在法律规定的提出赔偿的时限内向所属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书,不产生任何费用。
2、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时需要证据。让他持《释放通知书》和《被拘留人家属通知书》就可以了,到了法制部门有人会接待的,并填表受理国家赔偿。
3、如果他要律师代理可能产生代理费,但此案不用律师代理,自行可以申请。到时公安机关肯定与本人协商此事。
4、如果公安机关不受理或不给赔偿的话,公安机关给他一份《不予国家赔偿的通知书》或《不受理国家赔偿通知书》。第二步是本人持上述通知书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请让他参考。

有后台的没责任
没后台的有责任

拘留最长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