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辞职公司不安排工作交接,不批离职怎么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23:44:28
本人在某公司上班一年,现在想离职,9月10写了份离职申请交上去,开始的时候经理没批,后来过了一个礼拜批了,并且签了字,批的是17号离职,但是他一直不配合安排工作交接,后来他去人事那改了离职时间写了24号,某某天他又改了时间写了30号离职,今天29号,他叫我加班,我没叼他,他就说他会拖我时间的不让我离职的,我在另外的公司又找到工作了,我怕他不批,我会误了现在的工作怎么班?
问题大概是这样,我有几个地方不明白,
1。经理三番五次的改批离职时间是不是合法行为?
2。我10号交的离职信,依照劳动法是下个月10号能走?还是他签字的时候签的时间来推迟一个月?
3。交接的时候他有意刁难我怎么办,找了个笨蛋来交接,什么都不会
4。我的职位是要职,是不是没交接完就不能离职?
PS:经理是个小人,不想见到他小人得志的那副嘴脸。
希望大家给点意见,在线等,急。。。。。。。。。。。。

1、经理批不批是他的自由
2、如果公司有规定离职时间的话就按公司的规定,再怎么规定也不能超过一个月的,离职时间是从你交辞职报告的10号到下个月的10号,这样的话,你是做的仁至义尽了,找人交接是交接工作,而不是让你去教那个人,你是公司的培训师吗?不是就没有必要,找不找人交接是他的事,你按劳动法规定交辞职报告就行了,不用叼他,下月10号走人,如果再刁难你,就仲裁他们

  劳动者辞职,只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辞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以及社保转移手续。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

说实话,对你的问题表示同情,没遇到过这样的问题,但是还是想给你提个解决的办法:我建议你,可以先去人事部门拿到你的离职信,他改时间应该是在离职信上写的吧,你最好是先去打听打听能不能很容易的拿到手,如果不能得话,就直接去和人事部门说你不打算离职了,然后想把那个信拿回来,这样应该容易些。在这之前要打电话到当地的劳动仲裁,问问这样的事儿能不能通过仲裁处理,如果能的话就仲裁,让你们老板补给你这段时间的工资。在问问离职时间是不是应该以第一次为准,主要是你得拿到他改时间的那张离职信,就好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