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工伤索赔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8:29:28
我的一个亲戚在广东跟一个老板做装修,因工作原因跌断了一断腿,经治院治疗已出院(约一年后还要手术取出钢板)。他跟老板没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买工伤保险,手上没什么证明是雇佣关系的材料,平时发工钱也没工资单。请问:我如何索赔?具体要怎么办?通过什么途径?象这个样子一算几级工伤?能赔多少?谢谢!

你的亲戚和用人单位之间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且你的亲戚(按照你的描述)是在用人单位的生产工作时间、指定的工作区域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
  几级工伤你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工伤认定确定伤残等级(只有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工伤认定书才具有法律效力)。
  基本步骤是这样的。一是申请工伤,然后会终止;二是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三是再次申请工作认定;四是作劳动能力鉴定;五是申请仲裁要求厂里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这样的情况,建议问清情况后与厂里私了,走法律程序的话旷日持久,您不一定坚持得了。
  你亲戚手上的证据太少,这对你们很不利,因为本案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是关键。
  根据社会和劳动保障部发的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劳动者可以凭以下几种方式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尽量按照以上列出的去搜集吧,越多约好,组合使用,试试看能否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
  我觉得这些方式肯定会被用人单位防范,用人单位伪造有关凭证的事也很常见。虽然劳动者维权存在诸多困难,但是也并非没有方法解决。你的亲戚就应该做个有心人,在平时工作中,最好是在入职之始,就注意搜集一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比如,你是从事接触客户的工作,单位和客户往来的一些单据,收据等,比如代老板接收邮件的签字等等,都可以复印留存,就可以轻松证明你的工作时间了。从事工作性质不同,接触到的资料也会不同,但只要是能够证明劳动者的工作身份的都可以复印留存,作为以后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看各地的规定了,很多地区这种情况都不算工伤的.都是按照人身伤害进行赔偿的

既然没有签订合同 这官司就很难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