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工资的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2:17:27
我在一家很小的私营公司做前台,因为刚毕业,所以要慢慢学起来,做了2天半下来 老板说我不适合 老是挑我刺,让我走人,但是没给我钱 在这2天里我上班都是打卡的!我想去要钱~~可是我不知道我这种情况能要的到吗~ 万一老板他们找借口呢 况且我对劳动法的相关内容都不熟知~请高人帮我说说 急~~

雇方自动表态要解雇你!应该要支付你的工资!要不你拨打当地的劳动局咨询!提供足够的凭据!那对方会自动投降的!

对老板说,如果不付相应工资,我就去劳动保障局.他们就会给的,2天半的工资又没有多少钱!!我想不是什么难事.

根据《劳动合同法》您已经与公司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不管是否签合同用人单位都应该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您可以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肯定要要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