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单位的人员登记怎样认定?是不是只有干部才有资格参加登记考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9:54:58
我是当兵回来安置在城管局的执法大队工作,有20年了,但我的身份一直是工人,是不是工人就没有资格参加登记考试。
我的身份虽然是“工人”,但我自92年退伍安置工作,就一直在城管执法的岗位上工作至今。做的工作和干部是一样的,但工资和事业干部都有几百块钱的差距。 在我们单位还有合同制的工人,每个月还比我们这种身份的工人多几十元钱的合同补贴。还有我们这里的其他局的执法人员中工人身份的占大多数,像建设局、规划局中干部身份的只有一个,这次的参公身份考试,就只有干部有资格,为什么工人就没有资格,我们都是在编的正式职工,行政执法证也是通过考试拿的,而且是四川省的行政执法证,如果工人不能参公,那变相的四川省发给我们执法证也是不对的吗?

一般来说是这样的,参公针对的是在编人员参公,人员按照公务员法管理。如果不是在编,属于工勤人员,是登记不了的。 公务员法有规定:第一百零六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至于你所说的待遇问题,是普遍存在,不是一时三刻可以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