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极是不是已经被大国瓜分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3:51:44

南极会被瓜分吗?

  本世纪以来,关于南极的法律地位,归纳起来有三种观点:一是英国提出的“扇形原则”,即以南极点为中心,以径线为边界划分区域,两条经线范围内的区域为某国所有。二是阿根廷、智利国提出的“先占原则”,把南极当作无主地加以占有。三是第三世界国家主张的“南极及其资源是全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应由世界各国和全人类在平等的基础上分享。”1959年,应美国倡议,在华盛顿召开了美、苏、英、法、澳、日、阿根廷、智利等12个国家参加的“南极会议”,签署了《南极条约》,并于1961年6月23日生效。参加会议的12国成为原始缔约国,加上此后加入的波兰、德国成为协商国。协商国不但在南极协商会议上行使否决权,其本国政府对协商会议所作的决议也有否决权。而一般的加入国只能以观察员身份参加协商会议,无表决权,具有“全年站”时才可成为协商国。我国于1983年6月8日加入《南极条约》,于1985年建立常年科考站,同年10月取得协商国资格。
  《南极条约》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四点:一是南极应只用于和平目的;二是促进科学调查方面的国际合作;三是保持现状;四是定期举行“南极协商会议”,协商有关南极的共同利益问题。

  极地之旅 《南极属于谁》之瓜分南极洲
  从19世纪20年代到20世纪40年代,各国的探险家相继发现了南极大陆的不同区域,并且设下了对其主权要求的各种标记,包括插国旗、投放表示主权要求的金属物和容器等,从而为本国政府对南极提出主权要求提供了依据。接着,就有7个国家的政府先后对南极洲正式提出主权要求,使这块万年冰封的平静的大地笼罩上国际纠纷的阴影。这7个国家分别是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法国、挪威、智利和阿根廷,他们要求主权的范围都是以南极点为终点,以经线和纬线为边界,呈大小不等的扇形。他们像切西瓜一样把南极洲瓜分了。而各国对南极洲要求主权的理由却荒唐滑稽,例如,英国仅仅在罗斯海里转了一圈,就对比其本国领土大许多倍的罗斯属地提出了主权要求。相对英国人来说,法国人似乎比较谦虚些,他们根据迪蒙·迪尔维尔对南极洲沿海地区的发现,而对阿德利地区这块相对来说比较小的地区提出了主权要求。这正如对月亮望了一眼,便对整个月亮提出了主权要求一样,荒唐又荒唐。
  究竟什么是主权?法学家定义说:“主权表示一个国家在国际法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