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啊关于离婚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2:33:15
我老婆经常打我(现在无证据她有家庭暴力),有天我喝多了,拿刀吓唬她,她就在也没回家,我们没孩子,她就一直在娘家住,一段时间后她家人到我家把我打了,然后把我拿刀吓唬她的经过用电话录下,做为将来的证据,我现在成了家庭暴力,她家要我赔偿她3万元才肯离婚,我现在起诉离婚能离成吗?我要赔偿她多少啊,我和她好几年在一起没有存款但有我贷款的房子,家人交的首期,我和她结婚才一年,还有8年还清贷款,而且还有外债1万,财产如何分,我该怎么做才能离婚请专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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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房子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是你的产权还是父母的产权?
如果是婚前买的,那婚前的部分作为你的个人财产.婚后那一年中所交的按揭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划分.
如果是婚后购买,那房子有她的一半,贷款也有她的一半.
另外外债一万元.要看是婚前借的还是婚后借的,若是婚前借的,就是你自己还.若是婚后借的,并且是你或者你妻子借的,有第三人在场作证.那么就是你们共同债务,共同偿还.
关于家庭暴力,过错的一方会少分财产,被害方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一定赔偿.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兄弟啊,你命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