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房产/财产纠纷,律师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3:21:49
三个儿子共同出资为父亲购得一处公房【住房证】,房主是其中一子。如果他想独吞,如何保护另外二个儿子的利益?虽说三个儿子之间立有协议,承认利益共有。此协议能否公证?如果能,如何收费?如果协议没有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房管所的房子。
三个儿子在武汉共同出资为父亲购得一处公房【住房证】。
不知道各地区的情况和法律规定是否会有所差异?
如果你湖北省武汉市地区的律师,又擅长回答家庭房产/财产纠纷这方面的问题,回答时请注明一下,谢谢!

1,三个儿子共同出资,虽房主为其中一子,但三子共同立有协议,意思表示真实,自愿,该协议应该具有法律效力,至于是否办理公证并不影响协议本身合法产生的效力。
2。若为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办理公证无疑是最好的选择,由公证证明,证明力最强。公证收费是按标的物的价值比例收取的。一般千分之三,
3,若发生纠纷,可依据所订立的协议,向当地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协议有效,该房产的居住权属三子共同享有。

保护协议公证不公证,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都有法律效力!
不过,该方案不是很妥善!
建议:
法律规定有详细程序来直接完成的事项,就不要去走弯弯路了!
让房权所有人(其中一子)出具同意添加另外二子为共有人的证明,让另外二子格写一份想成为共有人的申请,到房管部门直接办理,成为共有人就是,不需缴纳税和公证费,多好!

1 房主是其中一子,三个儿子共同出资了,要析产出来,办三本房产证,各三分之一。或在房产证上注明三人共有。
2 三个儿子之间立有协议,承认利益共有.如果房主是其中一子想独吞,要承担违约责任,协议没有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

《物权法》有规定,房子等不动产以登记所有人为准,合同协议都不能对抗登记的物权,房主就是房产证上那人,就算你们拿着协议去公证也没用,建议如果担心他一人独吞,就一起去办房屋变更登记,把一人的名字改成三人的就行了,什么地区都一样的。

这个跟地区没什么区别。
你现在是公房,不享有所有权的,只是使用权,当然有权利优先购买该房。
该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是三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是合法有效的,不需要公证。
如果房主现在出资购买所有权的话,房子归现房主所有,其他两位不享有任何权利,但是可以要求房主依协议偿还相关利益。

¥最佳答案¥
虽然房产证上落的是你兄弟的名字,但你们是三子共同出资,且有协议作为书证,所以不用担心。谁独吞就告谁,这还不简单吗。
协议公证后他的证明力,公信力就会更高,举个例,你的兄弟也拿出一份协议,你也拿出一份协议,但你的做过公证,法院就会采信你的协议,这就是公证与不公证的区别,但不公证并不代表没有法律效力。
公证费因所在地不同,而不尽相同,你自己到当地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