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缴纳基数和比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9:55:06
我在北京私企工作,现患病治疗半年多,单位通知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病很重,不适合工作。现在单位说,可以在解除合同后,仍然通过单位缴纳医保,但是个人出全额。
问题是,
1 我以后就没有收入了,那么缴纳医保费用如何计算?
2 缴纳医保的同时是不是还有缴纳养老保险等,现在经济拮据可想而知,而缴纳养老的意义尚不可知,是否有更为可行的办法?
谢谢

"昆重帅师" 有病就要看 否则又乱回答 误人非浅,答非所问,想当然回答。

回答楼主:

问题是,
1 我以后就没有收入了,那么缴纳医保费用如何计算?
因为你是挂靠关系,所以还是按虚拟的实际工资计算保费,而且单位部分也需要自己承担.
以实际工资作为交纳基数。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3.5%,单位3.5%。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举个例子,以工资为7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
医疗保险:7000*2%=140元,单位7000*8%=560元;
养老保险:7000*8%=560元,单位7000*20%=1400元;
失业保险:7000*1%=70元,单位7000*2%=140元;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7000*1%=70元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7000*1%=70元
公积金:7000*3.5%=240元,7000*3.5%=240元。
因此个人总计为:1010元,单位总计为:2480元。
计算的数据可能会与实际的有出入,但计算的方式是这样的.

2 缴纳医保的同时是不是还有缴纳养老保险等,现在经济拮据可想而知,而缴纳养老的意义尚不可知,是否有更为可行的办法?
看得出这是单位的单方解除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你可以申请经济补偿,毕竟个人支付社保相关费用,是很大一笔开支的.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工作一年,半年按一年计算,可以得到1个月标准经济补偿金,这样依次累推计算.
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