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多数人的利益而侵犯一个人的利益是正义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1:33:32

没有这么问的。
就像一群人要饿死了,于是他们就商量把其中一个人吃了而不需要经过那个人的同意。他们的行为同样是杀人罪。
如果被侵犯的人的利益是合法的,那么就不能以多数人的利益为由进行侵犯。

但是由于生活在社会上,利益总是有冲突的。比如说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毅力发生矛盾的时候,我国就提倡要先考虑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这种做法也是绝大多数国家所提倡的。但是,具体法律中的利益分配会有所不同。

我国在国家征用和征收中这种问题在现在是有所体现的,特别是动房拆迁问题。但是这个问题也不是你所说的问题。法律上说,这是公共利益的需要,它不同于“多数人”的利益。我国依据法律进行征用、征收不属于侵犯利益的问题,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就好像,你同他人签订合同,而允许他人在合同中做出保留条款。当然,我国现在政府征地中的确存在非常非常的多的问题,需要法律的规范。当然这又是另一个问题了。

要看是“什么样的多数人”

看看是什么利益 像以前 抗日 还不是战士们为了国家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 但是有些事情就不行了

有时候是吧,比如,你死了,日本就灭了,你会死吗?

不正义,除非那一个人是自己。

正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