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房子问题的法律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1:02:20
我把房子组给了甲,在合同还没到期乙把押金和剩下的房租一起退给了甲,乙又把房子租给了丙,请问这个事情该怎么解决,构成犯罪吗?谁构成犯罪?责任在谁?该如何起诉?等等!谢谢!

不构成犯罪,没有人构成犯罪。
你的意思写的不是很清楚,看意思说你就是房东是吗?如果是的话,甲把房子又转租出去有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呀?经过你的同意是可以的。没有经过你的同意的话,你可以主张他们之间的租赁合同无效。你的承租人再出租赚取的差价的话,你可以要求他返还给你。但是无论你主张什么权利,你只能找你的承租人,也就是和你签合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