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效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5:16:54
经过村委会做工作,把耕地租给学校扩建使用,这样签定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具体内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的效力问题在《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有相关要求:
  《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
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
府批准。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八条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这学校应该不是村自办的学校,其他的不管民办学校还是国办学校,都应当在政府将该耕地征用后出让或者划拨给学校,学校才能够使用这些耕地。作为村委会是无权直接将耕地租赁给学校使用的,这是违法的,合同是无效的,严重的话相关人员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