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还没有登记结婚,两家合伙买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0:47:45
首付50%我们家里付,这时的购房合同上他非要写上他的名字,他一分不付还要写上他的名字,是不是不合理啊?我家是想末付他付的时候再写他的名字不就完了吗,可他还不同意,气死我了,谁给我点指点啊。
这种是外人很难说清,就看你怎么想了。要是觉得他比财产重要,那就同意被。当然这要冒一定的风险。个人建议不要同意,他这个要求有点无理!
咱不说别的!我好哥们和他女朋友房子也买了,结婚证也领了!没结婚就是分手了,他们还没你说的这么恐怖呢,但是对于你这个要是这种情况我是不同意的,为什么偏要用他的名呢!纳闷,一旦出现意外就后悔莫及了!!
虽说谈恋爱的时候不能计较太多,但如果像他这样的话,你还是学着计较吧。该怎么样怎么样
只能说你的男朋友心术不正,立即分手、以免后患!
那男的也太不通情达理了吧...你们现在都没结婚..要是他有责任感..安全感的话你们结婚了.再补付那50%再写上他的名字才是一个对自己爱人的一种表现...那女的...不用看啦..就是说你呢...有没有想过如果万一要分的时候你们的房子怎么取回来???
你要是信他就买..要是不信任他就要他也得付50%.....感情就废物...金钱就现实...结婚就再笨七...哈哈...3思而后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