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水事故的责任划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3:06:06
学生叫上乙学生去玩水,但是中途出了意外,乙学生溺水身亡,我想知道甲学生有没有责任。甲在乙落水后积极下水营救无效,随后乙方家长以甲方营救方式不正确、未呼救(甲方属未成年人),遂以甲方家长未尽到监护责任为由,将甲方家长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失费。
孩子出去游泳各方父母均不知情,我想请问甲方家长是否应负责任,应负多大责任?乙方家长是否也有责任?在场的还有另外2名学生(他们当时并未积极营救),他们家长有责任吗?
PS:池塘是个危塘,曾多次淹死小孩,旁边并无危物标志。
请回答详细点,万分感谢!!急急!!!

甲学生不承担责任。
甲学生家长也不承担责任,但可以在自愿的情况予以补偿。
在场的其他学生也不承担责任。
池塘的所有人,在多次发生同类事故且不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广东胡律师:

甲同学叫乙同学一起游泳,他的家长有一定的赔偿的责任,责任具体多少要看具体甲同学是否知道乙同学不会游泳等行为。

在场的另外2名学生要看是组织者还是参与者,组织者的跟甲一样承担责任,如果是参与者就没有赔偿责任。

乙方的家长也会有未尽到监护责任的,池塘的所有权人也有没有立危物标志的一定责任。

乙同学的相关赔偿由甲同学的家长、乙同学家长及池塘的承包者三方承担,至于三方的责任是多少要依具体的材料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