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朋友们,有人下班后在工作区附近溺水身亡,水区没有任何标志,请问应该找谁索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8:05:05

既然是下班,应该是成年人吧,作为成年人应当有对事物充分的判断能力并预料其行为的后果,所以水区不见得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水区必须是特指的,所有者是谁,用途,自然水域还是人工水域,这里面还是有一些责任关系,建议把你的所知和律师谈谈,你在这里丢下一句话让别人回答困难很大

水区的管理者有赔偿义务。

这种情况不能算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