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征税财政性资金的列帐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8:21:47
我单位取得国家规定不征税财政资金500万元已到帐,该笔资金存入专用账户。另外,我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了600万元的工程合同。先期发生的成本和费用由专用账户支付。现在,按合同约定我单位收到建设单位的工程预付款200万元,并要求我单位开具工程发票。我现在有工程款收入但没有相应的成本列张。请各位老师帮忙指教我该如何做账,两个帐户的 资金如何编制会计报表?所得税如何计算?敬请高手指教。谢谢了。

收到财政资金:
借:银行存款 500万元
贷:营业外收入 500万元

收到预付款200万元
借:银行存款 200万元
贷:预收账款 200万元

开出发票:
借:预收账款 200万元
贷:工程结算 200万元

年末,根据完工进度,计算应确认的收入和成本,转出。然后,根据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得企业所得税。

会计报表:
如果年末工程施工大于工程结算余额,则用“工程施工-工程结算”得出的金额计入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
如果年末工程施工小于工程结算余额,则用“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得出的金额计入资产负债表“预收款项”项目。

500万做递延收益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