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一个多月后被公司起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3:27:25
辞职报告上签了字,并要我们9月1日去公司办交接手续。后来老板又让我们2号再去。于是我们2号来到公司办理交接手续。需要交接的有小区业主资料和物品。我们在公司呆了一天资料他们也只整理好一部分,当时物品交接时少了。老板就说要我们2个赔,当时我们就说责任不在我们,我们不赔。就这样争论到快下班了,老板就说让我们过几天在来。等到14号我们到公司去的时候公司就只在物品赔偿问题上跟我们说,丢失的东西我们必须赔,关于资料他并没说一句。后来我们就赔偿了物品丢失的费用。领到了8月的工资。写了一份物品交接单,双方签了字。当时我们还要公司给我们开了离职证明,上面写明了“相关工作交接完毕,准予离职”辞职后我们去了劳动仲裁委,申请了劳动冲裁。老板知道后。到公安局报案了,说离职证明是我们自己偷公司的公章自己盖的,并且他还要起诉我们,丢失了公司的资料,偷拿公司资料等一些罪行。之前盖公章的人以及当时在场的人现在都一口咬定章不是他们盖得,并且说当时没有办理资料交接。当时我们只顾着物品交接(因为当时物品涉及到赔偿问题)忘了签资料交接单。请问公司起诉我们能成功吗?如果成功我们要承担什么责任呢?请哪位动法律的人帮帮我!
现在我们听说公司已经做了假证平且出钱打通了关系。

公司的胜诉应该很少,不用怕。

就算是你们偷的也没事 你签字了钱也在里面扣了 这件事已经算是私了了 更何

况丢的也不是什么贵重东西 在一个是人都明白如果真是你偷的你能为了那点工

资就签那个证明吗? 你真要是贼你能签吗 这谁都明白 而且他也没有监控录象

也没有证人 你不可能因为这事蹲监狱 检查也没工夫因为这事特意办你的案

找媒体

当然起诉不了你了,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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