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3:17:01
2008年1月我和公司签了3年的合同(之前以工作5年),我完全是按照公司原制度做事,9月底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即当月解除.我同意解除具体能的到多少补偿?都包括那些,还有"工资"指的是那些是否包括奖金及其他.

广东胡律师:

你可以要求工作5年折算成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另外单位不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话,你还可以另得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这个工资是你过去12个月实得工资的平均值,包括奖金及其他。

1、按照劳动合同法,你可得2个月工资,再加上单位没有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要另行补贴1个月工资,也就是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月工资”是指你前12个月所有收入的平均数(包括奖金及其他)。
3、2008年以前的5年,按原劳动部规定,也是每年1个月工资的补偿。

1,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你同意的话,双方属于协商一致解除的情形。
单位应支付7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7"为工作的年限,满六个月不足一年的以一年计算)。工资包含交奖金。

2,你若不同意解除合同,单位违法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7个月的双倍工资作为经济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