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肇事者逃跑.我做为车主事后才知道!!!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20:34:58
事情说来有点长!
1998年,因不能归还潘姓(以后简称潘)的人12万元钱款.价值20多万奥迪被潘强行开走.
事后多年,潘拒不交还奥迪车.
2005年,潘私自变卖奥迪车给王某,并未通知我.而此时车主仍是我.
2006年,该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态严重!!!
车祸后,肇事者王某逃跑.我做为车主事后接到交警通知单!!

由于本人对法律均无了解,
潘某长达8年强行占用我的车子,是否犯了刑法?
请问本人,潘某,肇事者王某各要在上述事件承担何种责任?民事还是刑事?

谢谢!!!
补充:8年前车子潘某开走后,对于车的情况我再无所知。看来该起交通事故我不用负责任了?

另请问,我与潘某之间:欠其12万元钱款,当时价格20多万车子,其强行占用车子8年并变卖。要如何处理?

潘某长达8年强行占用我的车子现在并不是本案的重点了`
而你现在要做的是给公安机关提供证据`证明你的车是被潘某恶意抢占为抵债物资的,在长达8年的时间内你应该有不少亲戚朋友能够证明潘某该行为的。一事归一事`你跟潘某之间只是单纯的债务关系`而潘某跟王某之间的交易也是在不正当手续中交易的` 所以法律是不会追究你的责任的`本案关键是你能够找到相应的证据证明潘某的行为。其实你可以找到公安机关报案的`你反过来还可以追究潘某的`你是车主`你能够提供车辆的合法手续和当时购车发票,税等相关文件证据`你还可以追讨点什么呢``他对你不仁你就对他不义。QQ:335242762

你为什么到现在才求助?
为什么没有报警?

为何???无奈!!!

你需要向公安机关提供证据证明你虽然是车主,但你的车被潘某强行非法抵债,且造事司机不是你。潘某拿你的车抵债并没有通过法律手段,且他有恶意占有的动机。

你欠钱不还在先吖!你怎么说呢!

未过户的车辆出事原车主是否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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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dffy.com 2005-11-4 21:07:13 作者:刘敏 来源:东方法眼

[案情]
2005年3月30日,王某将其所有的苏NA××号微型客车转让给鲍某,车辆及车款双方交付完毕,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同年4月4日11时45分左右,鲍某在江苏省宿迁市马陵路无证驾驶苏NA××号微型客车行驶至马陵河康圣旅馆门前时,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将正常行驶的吴某、李某撞伤,被害人李某构成轻伤。案发后,鲍某主动向到场的公安人员投案。经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认定,鲍某在这起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2005年7月8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鲍某犯交通事故罪向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吴某、李某同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