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投稿被发现是抄袭作品但是又已经发了稿费的,怎么扣发稿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5:39:45

呵呵,楼上说得没有错,官方回答的确是这样的。

不过,更实际一点的是,除非杂志社非常有力度,一般这事只会不了了之,骗子一般都用亲人或假名假卡收稿费,打一枪换个地方。所以很多时候,杂志社只能声讨,最后就不了了之了。

当然,还是要努力去追讨,让骗子得到教训不敢再这样才是正路啊。

不会吧,这是写作投稿的大忌啊。
一般呢,你所投稿的出版物一方通常是不会主动去查阅文章的可靠性和独家性的,因为出版社一方在征稿启事就说的很明确,比如最后往往会有一句:本刊所接受的稿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由投稿方自行承担一切连带责任,本刊概不负责。
如果已刊发的作品被作品的原作者发现,通常会首先联系该出版物一方,在得到原作者的确认和授意后,出版物一方会主动联系第二投稿人,要求返还已发稿费:在与原作者不能协商解决后,那么所涉及的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就是你们两人的事了,杂志社顶多会在刊物上申明一下,澄清此事的真实性。也就是说,在得到原作者的确认后,杂志社只负责要求你返回已发稿酬以及在刊物上对此事作出澄清,而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由你和原作者直接自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当然,如果你拒绝返回稿酬的话,出版物一方也会诉诸法律途径,那么,你就有两个麻烦要对付了,分别是与杂志社的稿酬返回问题以及与作品原作者的著作权问题。
听明白了吗,祝你好运。

扣钱是小 声誉是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