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房屋买卖方面的高人指点迷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3:53:53
我在通辽看中一套房子,房子是房主单位(某化工公司)开发的带有福利性质的商品房,是刚刚竣工的新房子,房主拿到房子的价钱很便宜,转手就能赚投入的一半以上,房主说是房子相当于公司对他们的奖励,但为了制约他们防止拿到房子就跳槽情况,公司只给工作5年以上的员工办理房产证,而房主现在只工作了3年,办房产证还得过两年,据我们了解事情基本属实。房主认为可以签合同去制约这件事,他提到了卖房子的事情公司是知道的,当我们买了他的房子时,他还需要跟公司签一个合同保证达到工作年限,这个合同上可以带上我们的名字,然后私下我们再签个合同,我想问问这种情况买房子可行不可行?因为双方都不能提供房产证,合同能不能去公证?如果不能公正,所签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我不知道我现在所买的是什么二手房、新房还是小商品房?

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并不发生物权效力,即便你去公正。因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买卖合同属于债权问题,而房屋要想发生物权效力必须登记,也就是说房屋买卖成功要达到两方面的要求:买卖合同+变更登记。如果没有房产证,那么去变更登记就是了。

无房产证交易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