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没任何过错,男方要求离婚该怎么办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5:57:48
我姐和我姐夫结婚4年多了生了一个小男孩3岁了,我姐夫是个士官今年10.1放假回来说要和我姐离婚,我姐没有任何过错绝对不是因为是我姐我才这样说的,自从孩子出生基本上全是我姐和我妈一手照顾起来的,我姐夫1到2个月才回家一次,他和我姐离婚的理由是说不上话来。我想问下
1,离婚后孩子归谁,我姐是一个商场的收银员收入并不多可我家还比较富裕怎样才能把孩子争取过来?
2,因为我姐妹任何过错离婚的时候能否要求男方进行补偿?
3,结婚期间买了一套房子,男方家里老人出了12W 姐姐和姐夫处了10W 我家出了3W 请问房子归谁?
真的希望大家能帮帮我 谢谢了 或者加下我QQ 1131178931 帮下我把 真的谢谢大家了
我一直在线等 谢谢了

建议你姐姐到你姐夫的部队找你姐夫的上司了解情况,最好请上司调节,军官离异,对以后的发展会有很大影响的,相信你姐夫是在外面有人了,不然不会提出这个要求的。 如果不行,那就离吧。

如果决定离婚,就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配可以和你姐夫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双方都要孩子的话,孩子归你姐姐的可能性比较大。法院会通过以下几点考虑:父母个人素质,对孩子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孩子感情因素,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其他因素。
你说孩子从小由妈妈和姥姥照顾,这条就很有利。
2、关于离婚损害赔偿,是《婚姻法》确立的一项新的离婚救济制度,是指离婚时或离婚后,无过错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导致离婚的有过错一方有权请求给予其物质和精神的赔偿。
成立条件是: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有以上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3、婚后,他们买的房子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和你家出的房款是老人的赠与。

操。又被哪个当官的看上了
军人,当然去他们部队啊,搞死他。当毛士官啊,直接回家

个人建议 离

孩子最好归男方 然后房子过户给孩子

让你姐心平气和与他沟通,究竟什么原因?是他另有新欢。。。。?如想要孩子,偷把姓氏改过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