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掩饰犯罪所得”拘留,有什么后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8:01:02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按涉嫌“掩饰犯罪所得”进行刑事拘留。据了解,应该是收购回来的三台台式旧电脑(品牌和价格现在不清楚)为盗窃团伙盗窃或走私所得。请问,这种情况下,当事人知情及不知情,将有怎么样的结果?当事人一直从事收/卖旧电脑。
感谢你的回答,但还不满意。THANK U ALL THE SAME。

根据《刑法》第312条,犯掩饰犯罪所得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3-10年,并处罚金。上案估计3年下。构成要件为“明知赃物”仍收购、销售、代为介绍买卖及隐藏、转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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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的话不用负责任,但东西会被没收,知情就有可能成为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