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和赠与过户,哪个合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2:46:57
现在我家买了一套房子,大概84平方米,总价27万。但是房子是我爸爸的名字,共有权是我妈妈。然后现在要转给我和我女朋友,这样的话 是赠与合算 还是 买卖的方式转给我们比较合算呢? 现在2009年新政策以后最低还交多少过户的费用呢? 我不知道这个费用怎么计算。请大侠们帮我参考参考,谢谢!
房子是刚买的新房,9月份刚领的房产证。

买卖合算。 赠与的话现在常州是要交2%的公证费的。 而买卖的话只要交房价1%的税和你买房价与房产中心公布房价差额的1.5%, 如果是父子关系价格还可以打8折。

买 合算 赠与要交20%的个人所得算起来要多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规定,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包括继承、遗产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等三种情况。随着2009年9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文件的下发,个人赠与或接受赠与不动产的税收政策已经全部明了,其行为主要涉及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和印花税。

一、契税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契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是接受土地房屋的单位和个人。因此,个人赠与不动产的纳税人仅是接受赠与的个人,赠与人不必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7]224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第二条同时规定,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三)房屋买卖;(四)房屋赠与;(五)房屋交换。根据上述规定,个人接受赠与的不动产需要按规定缴纳契税。但2004年9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对此赠与行为征税政策作了调整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二、个人所得税

个人接受赠与不动产时取得了所得,但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其所得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一直未予明确,因此,也就暂不属于征税所得。由于接受赠与的不动产没有实际购置成本(只有少量的过户办证税费支出),所以,只有在受赠人再转让不动产时,才按“财产转让所得”征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