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乙肝患者可以从事餐饮服务行业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1:55:14
国家近日发布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病毒性肝炎”的范围,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现在这全国已经生效了,不晓得重庆开始用没有用这条款,有谁知道嘛,
很急啊,我是一个厨师!!~
现在不可以上班啊。
没饭吃了啊。
我是乙肝小3阳,肝功能正常,病毒含量少于最低检测值。

你是乙肝大三阳?小三阳?乙肝病毒携带者?还是什么类型?肝功能是否正常?HBV-DNA是否是阴性?

像乙肝大三阳,表示传染性强,病毒复制活跃,这种情况就暂时不能从事餐饮。

你没看见你是从事的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这样的话,你就不可以了···

反正可以办健康证了,说明政府允许上岗

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