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相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6:33:06
我公司与一企业建立劳务派遣关系,为该公司派遣了一百多名劳务派遣工人,并与这一百多人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但该企业以工人素质不高等理由拒绝接收其中的五十名。这五十名工人现在与我公司闹事。请问,如果这五十名工人将我公司诉至法庭,已经签订了劳务合同的情况下,我们公司会不会败诉。注,合同签订方为我公司与劳务工人。请详细阐述。最好结合法律相关条款。

1.这件事说明你们公司与用工单位之前没有协调好,最好让用工单位参与工人的面试,这样他们不会轻易不要派遣工人;
2.你公司完全可以再与用工单位进行交涉,希望最终达成一致,将你们公司的损失降到最低;
3.只要你公司给这50名员工在没有派遣成功之前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保障工资的话,应该不算是违法,当然这还需要你们公司与这50名员工进行沟通与协商,争取达成双方的谅解,这才是目前最重要的。
一点建议,仅供参考。

肯定败诉!
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务派遣公司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无法安排适当岗位的,有义务为劳动者安排其它岗位,无法安排的,在劳动期内,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薪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无法适应安排岗位的,派遣公司有义务安排培训,转岗等,确实无法适应岗位的,可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一定补偿。
工厂类型的普工派遣,劳务派遣公司为规避风险,合同一般都很短,合同一般是半年,被退回的无法安排的,照常支付最低工资,直到其自己找到工作离开,或者耗到合同结束。